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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次考核人考核后,于

18 日前将《职员绩效考核表》交行政人事部统计汇总。

4.1.2. 每季度第一个月 20 日前公司领导根据公司效益情况确定上季度奖金总额,行政

人事部据此计算季度奖金。

4.1.3.行政人事部汇总审核考核资料,编制《季度考核及季度奖金汇总表》报总裁审批后,

25 日前交财务部用于季度奖金发放。

4.2.绩效面谈

4.2.1.绩效考核结果审核批准后,行政人事部须及时反馈各部门。总裁应在 5 日内与各分

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各部门负责人应在

5 日内与所属职员进行绩效面谈。

4.2.2.绩效面谈人应告知被考核人绩效考核分数和等级,肯定其工作成绩,指出其工作

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和对未来工作的要求和希望。

4.2.3.绩效面谈双方应达成共识,如双方分歧太大,可将双方意见书面记录交行政人事

部一并保存于该项考核资料中,或者提出考核申诉。

4.3.考核申诉

4.3.1.职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且沟通未达成一致的,于绩效面谈后 3 日内至行政人事

部填写《绩效考核结果申诉表》,提出申诉请求。

4.3.2.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核查职员申诉情况,并在接到考核申诉 5 日内将

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总裁复议。复议结果为最后结果。

5.0.考核评分和考核计算

5.1.考核评分、考核等级和考核系数对应表

考核评分

100-95

94-90

89-80

79-70

69-0

考核等级

A+

A

B

C

D

考核系数

1.2

1.1

1.0

0.8

0.3

5.2.加班加分

5.2.1.根据职员全季度正常工作日累计加班情况(不包括可以调休的非正常工作日加班

和计算加班费的法定假日加班)给予考核加分,该加分纳入个人季度考核系数里计算。

5.2.2.职员每年上半年非正常工作日累积的加班如果在 9 月 31 日前未调休,则剩余的时

间纳入第三季度正常工作日加班时间里计算(作为季度考核加分依据);职员每年下半

年非正常工作日累积的加班如果在下年度

3 月 31 日前未调休,则剩余的时间纳入下年度

第一季度正常工作日加班时间里计算(作为季度考核加分依据)。

5.2.2.全季度加班 20-49.5 小时,加 0.1 分;加班 50-79.5 小时,加 0.2 分;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