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4.4.2 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整批不良,客户退货)造成严重损失,相关责任部门主管应承担连带
责任,并视其情况扣罚

50-300 元。

4.4.3 月度总结中,若发现本月有重大品质问题,客户投诉抱怨,即停止 3.4.1 的奖励办法。
4.4.4 在本职工作中因个人人为失误造成品质事故,给予处罚 10-50 元/次。
4.5 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的责任分配比例
4.5.1 本工序/岗位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4.5.1.1 操作员未送首件产品确认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1 小时内产生不合格,由操作员 100%承
担相应的返工和赔偿责任;

1 小时之后产生不合格,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 30%,组长或副组

20%,品管员 50%。

4.5.1.2 品管首件确认错误产生的批量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 20%,品管员 80%。
4.5.1.3 首件确认合格,但操作员未落实自主检查产生的批量不良,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
60%,组长或主管 20%,品管员 20%。
4.5.1.4 各职能部门人员因个人人为失误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由当事人 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
赔偿责任,部门内自行协调处理。
4.5.2 流入下工序发现的不合格
4.5.2.1 操作员未落实自主检查和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时(指流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
序的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

30%,品管员 30%,间接操作员 20%,组长或

主管

20%。

4.5.2.2 操作员未落实自主检查和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在严重不良而流入下一工序或各户,其责
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

70%,间接操作员 30%。

4.5.2.3 品管人员因批量误判,造成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时,若为来料不合格,则有品管部和供应商
共同承担;若为车间制程不合格或客户退货,其责任分配比例为:品管部

80%,生产部 20%,

具体细则内部调节分配。

5.奖罚程序

5.1 日常作业中突发产生的质量问题,由部门在事发 24 小时内填写奖罚处理单,并及时通知品管
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交生产部审核,厂部总经理批准,最后转财务实施奖罚。
5.2 月度质量统计后产生的质量奖罚,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原始数据汇总后通知
生产部,由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写质量奖惩处理单,送厂部总经理批准,最后转财务实施奖惩。
5.3 所产生的奖惩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公告。

6.执行奖惩的原则

6.1 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6.2 本制度未尽事项,由厂部总经理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6.3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生效,若有修正以修正之日生效。

7.附表

7.1 品质异常单
7.2 客户抱怨单
7.3 奖惩处理单




制定版次

NO:
1

制定日期

2010-9-5

修订版次

修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