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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估档次

评估的综合成绩按

 “学习态度”占 30%、“训练任务”占 40%、“培训效果”占

30%的比例加权计算后确定分值。

根据综合评估分值的高低,学员的受训效果分为三个档次,即优秀学员、合

格学员和不合格学员。其中优秀学员比例占班级总人数的

10%左右,不合格学

员比例视班级具体性质确定。

对发生旷课、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无故缺考等情况的学员直接评定为不

合格学员。

6、评估程序

6.1 自评

学员对参加培训各环节的情况进行自评,结合岗位工作运用能力,将自评

书面材料经所在部门认定后,提交教培科。

6.2 综合评估

根据学员受训评估内容,培训效果评估督查小组成员对学员自评情况开展

核查,确定综合评估分值。同时须获得以下主要信息:

6.2.1 通过适当方式征求所在班级班主任、专业老师、指导师傅等的意见,

听取其他学员间的学习反馈;

6.2.2 查阅有关培训考勤、考核记录等材料;

6.2.3 实地查看培训现场的记录情况;

6.2.4 向学员所属部门了解、核实受训效果。

6.3 初评意见公示

根据评估督查的综合评估分值,提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级人员的初评意

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6.4 评定

初评意见公示后,人力资源部发布评定文件,并报送所在部门备案。

7、奖惩激励

7.1 对评定为优秀学员的员工给予以下激励:

7.1.1

” “

可授予 学习标兵 或 优秀学员 等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7.1.2 可视不同班次的功能需要,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7.1.3 在满足公司薪酬体系的前提下,新员工可提前定级并增加半级工资

晋升额度。

7.2 对评定为不合格学员的员工给予以下处罚:

7.2.1 自行承担相关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