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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于一定的技术手段,加以硬性的限制和约束,从而达到业务规则和人的一

”  

种互动关系,达到一种相对动态的 过程管理 。

  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性以贷款担保为主营业务的区

域性担保机构,经过多年努力,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初步建立、健全一套风险管

理机制。以预防为原则,实施建立风险管理的三项措施,即:事前审查、事中监

 

控、事后追偿。

 

  一、事前审查

  置业担保机构在接到担保申请人的申请后,首先应当对申请人的个人信用

或者项目风险进行评价,为担保工作建立可靠的信息基础。置业担保机构应当建

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和完善项目风险评价系统。完整的个人信用系统应当

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健康状况、社会背景、经济状况、信用记录、公用事业缴费情

况、犯罪、诉讼等全面的信息。项目风险评价系统应当包括项目概况、企业产品或

业务的市场分析、企业财务分析、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分析、反担保措施分析、项

目综合评价等方面。系统在大量数据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从而达到:

1.对具体

担保业务风险进行科学、明确、定性、定量测算。

2.对担保风险状态、程度作出客观

的评价。

3.给出风险控制合理状态的定量指标,为防范、控制和监管提供基本的

 

依据和手段,实现对所要担保的业务的事前评估。

 

  二、事中监控

  置业担保机构在对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基础上,从担保过

程管理对所担保业务实行事中控制的措施。事中监控主要采取跟踪担保业务的方

式,了解并测算优质客户、一般客户、差客户等发展状况、数量、比重,根据在担

保业务动态指标的变化分析测定出客户风险度,同时为较为合理的提取风险准

 

备金提供依据。

 

  三、事后追偿

  置业担保机构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代为其向贷款人履行了保证义务

后,应当对借款人实行事后追偿的措施。如果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应当

对借款人提供的作为保证反担保的抵押物进行处置。通过对借款人违约后的处理

对违约借款人的善后安置,及时有效的追偿等一系列程序实现对担保风险的事

后控制。置业担保机构在事后追偿应采用多种途径督促其还款:

1.由专人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