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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

  

3

 

、工程建设的后期。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结

(决)算审查人员以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或标底为

依据,综合考虑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情况,由于结算人员对工程整体不熟悉,

无法全面了解情况,况且存在暗箱操作,监管不到位等种种情况,容易造成工

 

程造价的偏差,部分权力人员受益,但是使工程造价大幅升高。

 

  

 

  二、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对策

  

1、加快管理理念的转化, 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 

 

改变管理方式

  首先是思想方法的转化

,

 

要逐步树立起国际化的意识以适应新形势、 新变化、

 

 

 

 

新问题和新要求。其次要强化自立自强、公平竞争、尊重知识产权、以质取胜、

 

 

依法经营、重视人才的理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我国政府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应转变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

中的职能。政府应逐渐变微观干预为宏观调控。市经济条件下

,国家不再是建设项

目唯一的投资主体

 

集体、 个体等多种投资主体的比例增大。业主在国家的宏观

调控下

,按市场需求投资建设。为了使建设项目投资发挥更大的效益, 客观上要求

业主按市场规律择优选择承建人

,并为自己的认可选择权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因此承包人的报价权和发包人的认可选择权是双向性的市场制衡权力。这也充分

 

体现了公平竞争的意义。

  

2  

 

、 要继续完善和改革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

  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改革和完善的思路应该是

: 统一量, 放开价,指导费。真

正市场化的价格机制是通过价值规律来起作用的

,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自

发地调节着建设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工程价格若真正实现市场化

, 就有可能自发

地调节建筑市场的供求

,就有可能通过企业成长与破产来维持市场的均衡。我国

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

, 对于工程造价的确定不可能游离于经济体

制改革之外

, 因此,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必须以市场为取向,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

规律

 

最终建立以市场形成工程价格的机制。

  

3  

 

、 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后

, 工程总报价不再是决定工程中标与否的唯一

依据

, 工程标底仅供参考, 也不作为评标的主要条件,而是以工程量清单总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