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估算的最大投资限额进行严格审批,并保证在工程施
工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监控,以求工程的实际建设金额不会超过预先估算
的最大投资限额。然而在实际施工中,部分施工单位可能会由于急着开工建设,
而导致其并没有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工程的投资限额、建设要求以及招标
文件、施工合同签署等多种工作的完成状况没有进行检查和把关,造成实际施工
中对工程设计进行随意变更,改动次数多,改动范围大,并且无法保证新更改
的设计是否合理、科学。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的随意更改,极容易造成施工材
料的浪费,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工程的造价。
1.1.3
设计人员素质不过关
部分工程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设计水平不高,容易在设计过程中出现
错、漏、缺等操作失误,造成物资浪费,增加工程造价。第三,工程招标阶段。在
此阶段,往往由于各种利益的相互牵引,导致招标投标过程不正当,进而造成
承包方的价格不可靠,甚至出现压价中标、施工中偷工减料、停工扯皮等现象。
1.2
客观原因分析
除去以上内容中所提到的人为因素的影响外,住宅建筑工程造价居高不下
还有可能是由于某些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或客观事物的影响而导致。下面对客
观原因作详细分析:
1.2.1
管理体制的改革
近年来,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导致地区直接按的建筑市场壁
垒被打破,异地承揽或跨行业承揽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企业不断增加。但是鉴于
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基础、取费标准和预算编制的规定因地区和行业的差别有
所不同,导致一些跨地区跨行业承揽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不了解工程所在地或
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在实际的编制造价过程中出现差错。
1.2.2
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
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建筑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更新,因此在
进行工程造价编制时,需要经常进行定额换算。但是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确定方
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定额消耗量通常以几年前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统计资
料为基础,代表的是过去的建筑工程建设水平,不能够反应现在以及将来的真
实情况。新增补的定额往往是由典型工程测算出来的, 缺少代表性, 必然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