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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

(水总局科[2001]1 号)文件和《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 1

—2002)的要求,  

  1990 年 1 月 1 日发布的行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

行)》

SDJ  338

—1989)进行修订。

  SDJ338-89  相比,本标准基本上保持了原标准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全 

标准分为

 8 章 38 节 284 条和 8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工作依据、所需资料和引用标准;
──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作(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工厂设施、 

施工总布置和施工总进度)的一般要求、采用标准、设计原则和有关技术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

适用范围增加了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

标准中尽力反映了 市场经济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

” “

标准中体现了 环境保护 和 水土保持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

增加了施工组织设计的 引用标准 ;

──

施工导流中列入了 风险度分析法 ;

──

修订了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 ;

──

取消了 过木设施 的内容;

──增加了部分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

强调了 料场规划 的作用;

──增加了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有关施工要求;
──

增加了 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工程 施工方法的有关要求;

──

增加了 施工总布置堆场及仓库面积估算 的有关要求;

──

” “

施工总进度中补充了 工程准备期 和 地面厂房 的施工进度。

本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

 3.2.1、3.2.2、3.2.4、3.2.5 第 2 款、

3.2.6、3.2.7、3.2.12、3.2.16、

3.2.17、3.4.10、3.4.12、4.2.7、4.6.13 黑体部分、4.7.14 

 

4 款、6.5.6 黑体部分、7.3.3,

 

以黑体字标识,应严格执行。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所
 

代替标准的版本为:

SDJ  338

—198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