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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公路工程监理制侧重于工程质量监理

  目前,现行的一些相关法规都将公路工程监理纳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并

占有重要的主导地位,但在公路工程监理合同中往往只重点突出程质量监理,

这样无形中削弱了对进度和费用的控制。甚至有的业主只要求公路工程监理对工

 

程质量进行控制,而降低了监理在进度和费用方面的控制作用。

  

2.2 

 

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层次多,工程监理合同段也多

  在我国经济体制管理模式转换的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影响仍

然存在,业主往往会自行组建上层公路工程监理机构,基层公路工程监理单位

由社会公路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形成混合式的公路工程监理机构。且公路工程监

理机构大多设为多层次的,既有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

又有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此产生的问题是:

机构职权不分明,即影响工程管理水平,同时也影响工程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我

国地域辽阔、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变化较大,因而公路跨越地区自然条件变

化也大,相对工程也变得较为复杂。鉴于这种情况,为了便于管理,公路工程施

工标段和公路工程监理标段划分就较细,也就形成了公路工程施工标段和公路

 

工程监理标段多的局面。

  

2.3 

 

公路工程监理多局限于施工阶段,未能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应 在公路工程招标之前确定公路工

程监理单位 。但就我国目前来看,工程监理仍局限于施工阶段,由于未能按规

范要求在公路工程招标之前确定公路工程监理单位,所以公路工程监理也就无

法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既未能参加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也未参与选择承包人

因此造成了公路工程监理在投人工作时,对承包人的许诺、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

等缺乏了解,对承包人能否 保证工程质量并如约履行合同 无法承担责任,当

遇到综合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难以处理。并不可避免地出现被动局面,易

 

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

  

3

 

做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相关措施

  

3.1

 

监理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

  监理人员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着工程建设的全部监督与管理,权力可

谓着实不小,如没有良好的素质,甚至滥用职权,不但会使承包人陷入,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