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
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三、操作人员配置
3.1 咨询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咨询单位应设立独立的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咨询业务专
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
成果质量负责。
3.2 咨询业务专业人员
参与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可分为项目负责人
(造价工程师担任)、专业造价工
程师、概预算人员三个层次
(对于较为简单的咨询业务,操作人员配置可适当从
简
),各自的职责如下:
1、项目负责人
(1)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
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 、
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
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2、专业造价工程师
(1)负责本专业的咨询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概预算人员的
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概预算人员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
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