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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面。

  联系我国当前电力工程项目的发展实际,通常情况下所采取的都是工程监

理制,而这种管理实际与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所颁布的权威鉴定相比,还存在着

一定差距。深入探究我国当前的工程监理实际,其组成人员包括业主、承包商和

监理等诸多主体。通常情况下,业主是这一管理体系当中的主导者,而其他经营

主体则在其要求之下开展工作。其中监理单位的具体职责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的

 

进展情况和实际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整合其中的相关信息。

  

3

 

、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及原因分析

  通过深入探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自身运作实际,总结出我国当前的电力

监督企业还存在着很多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在具体的项目管理运作过程

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完善之处,究其原因,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3.1 

 

传统的的工程项目管理思维定势根深蒂固

  在具体的电力监理实际中,受一些传统思维的束缚,使其监理过程难有效

落实,特别是一些项目法人没有能够将真实的项目投资与发展状况及时汇报给

 

监理单位,而仅仅是管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交给监理企业。

  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也就使得相关监理责任人无法切实落实自身职责,

 

进而制约了其在工程运作过程中发挥自身的重要职能。

  

3.2 

 

监理机构的政策定位不符合现行建立机制要求

  结合当前的监理工作管理实际,由于过多的管理主体依据各自的职责和角

度出台了诸多的规章制度,进而使得整个项目监理过程被多级肢解,进而使得

监理企业难以在总体上宏观统筹。举例说明,资质管理的规定往往造成监理企业

无所适从, 没有业绩不增项,没有资质不准越级 。特别是在一个规模较大的项

目管理过程中,更要与不同的管理主体协调一致,而在监理过程中由于缺少统

 

一标准,进而难以实现跨行业的资质认证与统一规划。

  

3.3 

 

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不具备监理的资质

  目前我国监理企业水平发展极度不均衡,部分企业依靠挂靠、出租资质,甚

至有个别监理企业低价恶意竞争,监理工程的态度极不端正,责任意识及其淡

漠。这些不良现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大多数业主对监理负责工

程全程管理工作无法做到完全放手。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的监理,业主方通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