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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征

(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

体所有的耕地。

【解释】

“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

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本着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

税。

此外,在占用之前

3 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延伸解释)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

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例题

·单选题】纳税人为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耕地应征收耕

地占用税。但不包括

( )。

A.占用菜地建房

B.占用苗圃从事非农业建设

C.占用花圃建房

D.占用已开发从事养殖的滩涂从事非农业建设

【答案】

D

【解析】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是否征

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申报和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

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

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