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
ABO 血型和 Rh 血型,如上次输血超
过
3 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
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
4 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
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
第五条
对于 Rh 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
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
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
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
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
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
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时避免溶血。采集
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
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
血液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
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
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
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 3 天之内
(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
3 天的必须重新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