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的信用评级资料;
(3)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的开户情况;
(4)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的验资报告;
(5)借款企业及担保企业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等,上市公司、
“三资”企业需提供经审计的年报;
(6)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7)反映该企业经营、资信(“三资”企业还应提交企业批准证书、公司章程等)及历次贷款
情况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