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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产生操作风险。
  

4.技术环境。移动保险的技术环境主要指移动技术、移动保险操作系统、移动终端的研究

成果以及国家保险信息化投入情况。
  

5.法律环境。移动保险相关法律的欠缺导致操作风险的产生。我国对保险企业操作风险

的研究、立法起步较慢,至今尚未有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及其管理的立法。这样的情况下,
解决移动保险带来纷争只能依据保险法,但是移动保险相关资料电子化、通过移动网络传递,
保单的生效条件、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说明义务的履行形式与传统保险应有所不同,
保险法没有做出与移动保险相适应的修改,保险合同双方都面临法律风险。
  二、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特征
  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与传统保险具有共性:内生性、非盈利性、普遍性、可控性。同时,
移动保险由于终端的移动性和接入网络的虚拟性,其操作风险相对传统保险操作风险有以
下突出特征:
  

1.成长性。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成长性源于移动技术的发展、应用程序的开发。

  移动技术的发展可能消除移动保险原有的操作风险,同时也催生新的操作风险。移动保
险正处于不断变化阶段,从手机保险网站、短信投保、移动理赔到自助保险卡,每一種形式
的移动保险操作风险都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随着移动技术进步、移动保险形式更新,移动
保险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特征会不断变化,具有成长性。
  

2.隐蔽性。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隐蔽性源于其运用网络的虚拟性与保险信息的电子化。

  移动保险的投保单、理赔资料等数据在移动终端中保存,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这些电子
信息不为人们所见,泄露、丢失、被窃取或修改都不易被发现。另外,人为破坏造成的机器硬
件和手机终端表面损坏很小,风险产生后较少留下破坏痕迹或者很容易消除表面痕迹,移
动保险操作风险不易被发现。
  

3.高科技性。移动保险的部分操作风险具有高科技性,这是由其运用平台的高科技性决

定的。
  移动保险风险的有些制造者具有较高的科技知识背景与掌握较高的科技手段。黑客是其
典型代表,他们利用自身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和娴熟的操作技能,搜寻移动网络、移动终端系
统的漏洞,伺机攻入移动保险的核心程序,通过更改程序、向计算机系统输入非法指令等手
法,盗取、伪造投保人信息和理赔资料,给移动保险企业带来风险。

   4.高传导性。移动保

险终端的可移动特点以及其接入的网络虚拟的特点,使得移动保险操作风险可在地区间甚
至全球的高速传导。移动终端可移动、终端的持有人可移动、网络信息的高速流动,三层流动
决定了移动保险相关人员的失误行为、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可以高速传导。
  移动保险操作风险隐蔽、高科技、高传导的特点决定了其后果的严重性。尽管移动保险风
险复杂多变,但由于它是由于人员、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外部因素经内部因素传导引起的,
具有内生特点,仍然具有可控性,我们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风险控制。
  三、移动保险操作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类
  为了对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奠定操作风险度量的基础,本节在借鉴巴
塞尔协议与传统保险中操作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对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进行分类。如表

1。

本分类只是对现有移动保险操作风险进行初步探讨,随着移动保险的创新,其操作风险的
表现形式和具体描述需不断改进。
  (二)风险分析

——以手机投保为例

  目前国内具有代表性的手机保险网站有中国平安、泰康人寿与人保财险的手机网。三家
公司手机投保流程相似,如图

1 所示,值得注意的有两个问题:

  一是保险条款阅读仅作为选择环节,免责条款需要用电脑登录网站才能阅读,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