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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三、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 ,对地龙、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

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

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

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起升或下降,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
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6、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7、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8、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四、门架超重运输安全规定:

  

1、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

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

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提升到可能遇到障碍的

0.5m 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

度控制在

5 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

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