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缔约过失责任
(二)效力
1
——
、生效
成立不一定生效
生效时间:附条件和附期限。
2、效力待定;
(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的合同;
经追认,纯获利,与其水平相当的。
必认经过追认才能认定是否有效。
(
2)无权代理
1)有效的情况:
——
追认,表见代理
善意第三人,
2)无效的情况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3)法人或其他组的法定代表人,越权
4)无权处分人,处理他人财产。
3
—
、无效; 损害他人利益。
免责条款无效,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
4、可变更可撤销。
误解,显失公平
(三)合同履行
——
全面履行,诚实信用
及时通知,提供条件,协助,保密)
一般规定:
延期的价款?对违约方不利。
履行地点不明:在接受贷币,在不运产所在地,在履行一方所在地。
(四)变更与转让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
债务转让,经债权人同意。
A 借给 B300。A 债权人 B 债务人
(五)权利义务终止(
7 项条件)
提存:(
4 种情况)5 年。
(六)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拖,赔偿,违约金,定金担保金(订金:预
付款)。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七)争议解决
合解,(两人之间)
调解,(第三方,民间,司法)
仲载,一审终局制
诉讼:两审终局制。
三、招投标法
招投标范围:(
3 条)规避不允许
(一)招标
1
——
,方式:
公开,邀请。议标不是。
—
自行招标条件 可以编招标文件,组织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