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②简便;

  ③快速;

  ④没有凭证,发生争议后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

3)其他形式默示形式:以消极的不作为的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只在法律有特别规

定的情况下才能运用。

  推定形式:指合同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明确表达其行为意思,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或特定情形间接地表达自己意思,推定合同的成立。它以合同的开始履行推定合同已经订立。

  

2、合同的内容

  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

****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即合同条款

  包括: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报酬 ⑥履行期

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

1)要约成立的条件(有效条件):

  ①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特定相对人(即受要约人)发出。

  ③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到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

2)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

3)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数据电文的生效时间

  (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①

 要约撤回:指在要约发出之后但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

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撤回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②

 要约撤销: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

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撤销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

  

a、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b、要约的撤

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c、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

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