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施工场地清理和掘除的计量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定的范围(路基范围以外临
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经验收后现场实地量测,以千平方米计量。现场清理路基范围内
的所有垃圾、树木、竹根、树墩、石头、废料、表土(腐植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及借土场的场
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作为场地清理和掘除的工作内容。
(
2)挖除旧路面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分别以千平方米计量;拆除结构物应分别按
结构物的类型以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的范围和量测方法量测,以立方米计量。
(
3)掘除、移运利用基废弃、整平、原地面压实等均作为拆除旧路面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
计量。拆除、移运、挖土、回填、压实等均作为拆除结构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
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
必需的全部费用。
第
203 节
路基挖方
1、计量
本节的各项工作,根据合同规定,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认的数量,分别按以
下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与支付。
(
1)本节所述的“挖方”是指根据图纸规定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和改河、改沟渠所开挖的土石
方且又不加以利用作填方的弃方,其数量应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横断
面积(如有清理场地的工作,则应按清理场地后的横断面积)以千立方米计量。
203-1-
a 、203-1-b 根据业主提供的弃土场运距报价。工作内容包括:开挖、运输、弃方处理及其防护
加固,与边坡
(含无铺砌的边沟)的整型、碾压(含挖方路床以下 30cm 范围内翻松)等一切
与此有关的作业;弃土场不变时为免费运距,不计运费。弃土场变更时,另计运距增(减)
运费按
Km3. km 计量。弃土场变更时,另计弃方运距增(减)临时便道按 km 计量。计价中
包括临时便道整修、养护及其有关作业的费用。
(
2)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工
程师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
4)石方爆破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的维修等均不
另计量,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
(
5)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应挖松深 300mm 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
工凿平或填平压实。此两项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均不予计量。
(
6)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上述(1)款进行。改路挖
方线外工程的工作量计入
203-1 项内。
(
7)挖方路床顶面以下换填土,在 204 节中计量。
(
8)排水沟、截水沟开挖工作在 602 节中计量。
2、支付
(
1)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每
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
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
2)土方和石方的单价费用,包括开挖、运输、堆放、分理填料、装卸、弃方和剩余材料的处
理,以及其它有关话筒信机全部施工费用。
第
204 节 路基填方
1、计量
(
1)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断面地面线、横断面施工图为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