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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程费用支付

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确认的工程量(即已计量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及支付方法对
工程费用进行计算并付款给承包人。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施工活动的最后一道环节。

1、 分类:

工程费用支付分为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

2、 支付程序:

支付根据工程项目规模一般实行二级管理程序:即驻地监理办公室一级管理和总监办公室
二级管理,各级监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总监办公室编制《中期付款证书》,作为业主付款
给承包人的凭据。在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支付证书后,业主财务部门协助签发付款授
权书,通过经办银行支付工程价款给承包人。

1) 前期支付程序:为保证施工单位正常开工,工程开工前业主预先付给施工单位的费

用,包括动员预付款与保险。

a.动员预付款: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
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的支付证明。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
证书》对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b.保险: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照合
同规定,签发相当清单中所列保险金额的支付证明。

2) 中期支付程序:工程建设中业主按工程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付给施工单位的费用。

a. 中期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的申请后,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

承包人申请中已详细列明其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申请中所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b. 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定:

申请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合同要求;

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

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

c. 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订承包人的支付申请之后,应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首先由驻地
办审核,然后报总监办签证生效。副本抄送承包人(一式

6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