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甲级项目
乙级项目
丙级项目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
目;
1.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
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
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
询监理
)
;
1.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
程设计、咨询监理;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
度高于
8 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
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
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
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
小型线路工程、岸边工程;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
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三级建筑场
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
及小型工业厂房场地的勘察;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
级建筑物;
3.场地等级为三级,但抗震
设防烈度不高于
8 度的地区,没
有 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
场地;
3.
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
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
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4.20 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
筑,体型复杂的
14 层以下的高层
建筑; 单柱承受荷载
4000kN 以
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
100m 的高
耸建筑物;
4.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及以下地区,无环境
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