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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审计委员会并非一个常设机构,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参事、议事
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监督不能实现常态化。同时靠审计委员会来具体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会降低工作效率,存在协调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层三者之间关系
的问题。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机构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其独立性、地位、职能、工作范围、监督
作用和工作效率是不同的。就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而言,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主管之
下最大;就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而言,内部审计机构在总经理主管之下最高;内部审
计机构由监事会主管,不利于其提高效率和发挥作用。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无论是国际发展
趋势抑或监管层需求导向,发展董事会主管模式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最有利的。

 

  二、提高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建议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IIA)首次将内部审计的定义描述为

“独立的评价活动”。IIA 在

《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

2009)》中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定义界定是:内部审计部门

或首席审计执行官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其履行职责能力不受任何威胁情况影响。因而,从
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概念层面来思考,要达到有效履行内部审计部门职责所必需的独立程度
首席审计执行官需要直接地、无限制地接触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这一要求可以通过建立双
重报告关系来实现。独立性所面临的各种威胁必须在审计师个人、审计业务、审计职能和整个
组织等不同层面上得到解决。

 

  

IIA 同时指出,内部审计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及治理程序的效果,以帮助实现组织目标。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内部改善了组织运营的客
观性,增加了组织价值。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表现在两个方面:间接增加公司价值和直
接增加公司价值。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可以从组织独立、考核独立、预算独立、管理独立和人员独立等
具体举措方面来提高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1.保证内审组织结构的独立性 

  公司组织结构决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模式,并对其形式上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中必须保持其超然性和权威性,才能发挥对舞弊的防治作用。因而,保
险公司应该实行内部审计机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管的模式,使内审机构能够获
得最高的独立性,履行对管理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活动合规、有效运行地监控。审计委员
会负责审批内审制度、政策、内审预算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审阅内审报告,
考核审计负责人,定期评估内审部门运作绩效等工作。经营层负责具体内审工作,配置内审
资源,制定内审工作规范,审阅内审报告,实施审计整改等工作。审计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审工作,监督内审活动,控制内审质量,就内审发现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评价、考
核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的绩效。

   2.确保考核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考核的独立性包括组织考核和个人考核两个方面,考核应与汇报制相匹配,
内部审计考核由董事长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集团总裁根据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并对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确保内部审计正常发挥作用。对内部审计条线的考核应该

“内控审计有效性”、“重大问题的揭示情况”、“重点工作任务达成率”、“审计覆盖的领域与

期间内,是否出现未被发现的重大问题

”等指标,由审计委员会确定。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绩

效考核,应在审计条线整体绩效的基础上,由内部审计部门拟定绩效奖惩方案,报审计委
员会考定。通过对内部审计部门核心考核指标层层的分解与考核,使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下
达的关键绩效指标在内部审计部门能够落实并最终实现。

 

  

3.保证预算独立 

  预算独立是保证内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只有内部审计机构
经费上单独划拨,纳入公司预算,才能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提供经济上的切实保障。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