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7.沟通协调。
但是由于监理单位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其权限将取决
于建设单位的授权。因此,其监理的内容也将不尽相同。因此,《建筑法》第
33 条规
定: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
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
监理内容
监理的主要内容是依据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项目监督与管理。监理工程师遵循科学、公正、遵纪、守
法、诚信、守约的职业道德,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
和标准以及用户与承建方签订的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有重点的、全面的、精线条的监理。同时帮助
用户掌握工程进度,按期分段对工程验收,保证工程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监理的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前、中、后三个部分。
工程前的服务包括:
1
) 参与建设项目的需求分析,帮助用户确定工程的设计目标;
2
) 协助用户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工程标底、实施招标活动、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组织评选设
计方案;
3
) 参与合同谈判,协助用户完善工程建设合同和技术协议,明确系统验收方案,保护用户的权益;
4
) 审核施工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检查施工准备情况;
5
) 了解承建方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6
) 协助用户确定主要设备型号和配置;
7
) 辅助制定人员培训计划。
工程中的服务包括:
1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必要时责令施工单位返
工或停工;
2
) 按照预定施工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有效控制;
3
) 承担设备完好性及其配置完整性验收;
4
) 确认承建方选择的分包单位;
5
) 主持协商工程设计变更,调解合同双方争议,必要时提出处理索赔的建议与方案;
6
) 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督促承建方采取措施实现合同目标。
工程后的服务包括:
1
) 审核竣工文档资料的完整性、可读性及其与工程实际的一致性;
2
) 审核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软件配置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3
) 检测验证系统功能性能与合同的符合性;
4
) 检查人员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5
) 出具验收报告;
6
) 帮助用户制定系统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在保修期内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督促承建方按合同要求进行维护。
工程监理前期工作内容
组建项目监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