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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往的工程设计中出现过一些因概念不清而违背规范的情形。所有公灯均为自带蓄电
池、符合国家消防灯具规范要求的灯具。

lALgd 配电箱主进断路器在火灾时断开。上述消防灯

具供电系统对于消防负荷等级为三级的建筑是适用的,可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如果是消防
负荷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建筑,就是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违背规范原意的。分析如下:对于消
防负荷等级为三级的情况,因上述消防应急灯均为自带蓄电池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灯具,
在火灾发生时,即使正常电源被切断,一路蓄电池作为消防独立电源是满足要求的。
  

5.关于消防灯具自带蓄电池时蓄电池的充电问题

  首先论述一下关于消防自带蓄电池灯具的蓄电池持续放电的时间问题。消防控制室、电
话总机房、配电室、发电站、水泵房、风机房等消防工作区域的消防备用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
应不小于

180min。消防备用照明是指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的消防应急照

明。因此,针对这些场所设计中应注意区别于消防疏散照明的。持续供电时间的要求,应说
明为不小于

180 其次论述一下消防灯具蓄电池的充电问题。对于这类需要蓄电池作为消防电

源的灯具,蓄电池在火灾时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的要求,因此蓄电池的充电应尤为重视。
  二、系统的设置
  在消防电气系统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扑救的保证。建筑物是否
需要设置,其次根据规范对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电气系统进行分级,这是比
较经济的做法,也是规范的最低要求。目前许多项目均高于规范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如丁类厂房,层建筑面积

<2m2 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等,这样使建筑物得到了更可靠的保证,

也是符合规范的。
  

1.非消防电源的切除

  非消防电源的切除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的晕要部分,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中应将需切除的负荷明确标明,在相应强电系统图中的相应回路上应标明联动部分设备和
管线,在一些消防负荷为三级的项目中经常看到切除总进线断路器,而消防应急照明又未
设有蓄电池,或不切除消防应急照明所在配电箱的电源,造成其中非消防负荷不被切除。这
些做法均违反规范规定,在设计中应引起注意。
  

2.对于国家各类规范和标准的理解和运用

  报警不论是电气设计还是消防电气设计,均需依据国家规范标准,正确地理解规范和
标准,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
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国家标准的分解。
  

3.确定建安部标准。

  根据标准的强制性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标准,它
提出了必须遵循的最低要求,而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能低于国家
标准。推荐性标准足在标准代号后加上/

T,顾名思义是推荐性的,不具备强制性。

  三、结语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的设计审图经验,并对其中遇到的较为典型的、有代表的例子进行分
析,对消防警电气设计要点、难点进行了总结,希望能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消防电气设计
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设计人员更应具有忧患意识,杜绝侥幸心理。本文通过讲解消防电气
重点规范条文和就容易出现的实例进行分析,希单能帮助设计人员减少或根除上述或类似
的违反规范的设计思路出现,使统设火灾时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