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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竖向配电系统图。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单位, 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

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各处终端配
电箱编号,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

(与系统图一致)。

5 相应图纸说明。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内容.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5. 7 配电、照明设计图。
I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同路编号;标注各元器件
型号、规格、整定值;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负荷名称等

(对于单相负荷心标明相

);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或控制要求;对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宜标明

 

用户名称。上述配电箱

(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

(或控制箱)系统图。
2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
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始、终位置

(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格、编号、

敷设方式;凡需专项设计场所,具配电和控制设计图随专项设计,但配电平面图上应
相应标注预留的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图纸应有比例。
3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注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
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凡需二次装修
部位,其照明平面图由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注顶留的照明
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有代表性的场所的设计照度值和设计功率密度值;图纸应
有比例。
4 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作相应说明。

4.5.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图。
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施工说明、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
2 各层平面图,应包括设备及器件布点、连线,线路型号、规格及敷设要求。
3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应绘制系统图,以及各监测点名称、位置等。

4.5. 9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设计图:
1 监控系统方框图,绘至 DDC 站止。
2 随图说明相关建筑设备监控(测)要求、点数,DDc 站位置、
3 配合承包方了解建筑设备情况及要求,对承包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其内容。
4 热工检测反自动调节系统。
1)普通工程宜选定型产品,仅列出工艺要求;
2)需专项设计的自控系统需绘制: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原理系统图、自动调节方框图、
仪表盘及台面布置图、端子排接线图、仪表盘配电系统图、仪表管路系统图、锅炉房仪表
平面图、主要设备材料表、设计说明。

4. 5. 10 防雷、按地及安个设汁图:
1 绘制建筑物顶层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注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位
置。注明划料型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图纸应标注比例。
2 绘制接地平面图(可与防雷顶层平面重合);绘制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等的
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相对尺寸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当利用自然接地

装置时,可不出此图

),图纸应标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