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1995),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
[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上各项法规文件分别涉及到喷涂行业的原材料(涂料)、生产工艺、车间环境、废弃
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等环节,并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指标或要求。
2.1 涂料
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HJ/T 293-2006)规定了汽车制造业前处理、涂装
工序的原材料选择标准,按原料的污染性分成三级(具体指标略),其中一级代表国际先
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一般水平,未达到三级标准的则视为不符
合清洁生产要求。
2.2 生产工艺与环境管理
《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HJ/T 293-2006)》对涂装前处理、底漆、中涂、面
漆等工艺流程以及汽车涂装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定了清洁生产评价一、二、三级标准(内容
略)。以底漆为例,要求使用水性漆或水性涂料,使用一般粉末涂料的工艺为清洁生产三级
水平,使用节能型粉末涂料的工艺为清洁生产一级水平。
2.3 污染治理措施
(一)废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 HJ/T 407
—2007》,喷涂车间产
生的脱脂、磷化、电泳清洗等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
磷、总镍、总铬、阴离子洗涤剂等,要求在车间内建设第一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并保证在车间
排放口达标;喷漆过程水幕捕集漆雾循环水定期排污废水,主要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悬浮
物等,应送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
喷涂工艺排放的废气主要有铬酸雾、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要求(标准值略)。喷涂工序的废气产
生环节须有相应的治理措施。如:底漆烘干房有机废气,应焚烧后排放,密封胶烘干产生有
机废气,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中涂漆、面漆喷漆室含苯系物有机废气,应经漆雾处理装置
处理后排放,流平室或急冷室有机废气,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中涂漆、面漆烘干房含苯系
物有机废气,应焚烧后排放。《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
20101-2006)》中第 4.1-第 4.6 节对涂装作业有机废气的净化技术、净化装置及污染物排放
作出了相关要求(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