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基地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其长度不小于基地周长的
1/6,基地至少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口。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应有人员集散用的空地。
2.2 与周边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商场建筑与周边民用建筑防火间距见表
2.2。
表
2.2 商场建筑与周边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周边建筑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间距(
m)
6
7
9
2.3 消防通道的合理布置
商场建筑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
150m 或总长度超过 22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
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
距不宜大于
80m。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
全疏散的设施。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m×18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
5m。
中间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接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