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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特征描述应符合施工要求;

③.考虑设计深度要求,便于设计变更计量调整;④.根据初步

的施工方案编制措施费用

⑤.避免相同项目重复出现。 

  

 2.2.3 组织招标 

  

 协助甲方组织招标工作:

①.对招标文件提出造价管理条款;②. 参加工程招标会议,

向甲方或投标单位解释清单的内容;

③.协助业主确定投标限价。 

  

 2.3 施工阶段 

  

 2.3.1 施工过程造价控制 

  

 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及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与合同

造价进行对比分析,确定预留金的剩余金额,作为该专业工程投资控制的依据。按实际的施
工进度,定期到施工现场评估及审核承包方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申请报告,
提供有效的本工程中期付款证明建议书;乙方对于施工过程的产生变更、签证,应及时对承
建商造价分析予以审核,注明该工程量产生的原因及参考费用;根据有关的工程变更及签
证,及时调整合同金额,包括如投资增减、工期影响等书面报告。未经确认的变更报价不得
进行计量支付。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共同审定因设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招投标
时所定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价格调整,并进行市场询价。按实
际之工程变更数量,每月必须与施工单位核实上个月之工程变更金额,并在工程造价书内
反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的索赔的原因进行预测。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索
赔,并进行协调,不能超越或违反合同原则;合理的给予签认,并报甲方审批。项目施工过
程中,协助业主对因施工单位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提出反索赔,如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事故造
成的费用索赔。协助甲方提供阶段性投资分析报表。建立完备、齐全的各类计量支付台帐。

 

  

 2.3.2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 

  

 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的工程,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市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

竣工验收证明书后,提交竣工图纸及竣工技术资料、竣工结算书,经监理单位审核资料齐全,
在收到资料后按工程需要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调解
决所审核的结果;处理工程索赔文件,对合同规定可调整的金额,月

(季)度计量支付中发

生的暂定单价

(金额)进行调整,包括合同条款规定的工程奖罚、补偿、索赔等费用进行确定,

并纳入结算造价中。

 

  

 3 项目计算依据 

  

 初步设计图、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

审纪录、施工指令;业务联系单、业主发文、会议纪要;承建商投标报价书、工程结算书支付
核定表、索赔文件;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造价咨询行业规范、工程项目所在地法定机构公布的
费用定额及市场实际单价等有关数据。

 

  

 4 咨询内容 

  

 4.1 咨询范围 

  

 4.1.1 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水利工程、工民建与市政配套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其它项目内配套设

施工程。

 

  

 4.1.2 造价范围 

  

 概算造价、预算造价、合同造价、变更造价、结算造价。 

  

 4.2 工作要点 

  

 服务方针为指导,根据不同时期工程特点制定工作细则;质量为第一,所有技术人员

必须认真工作;以基本技术力量为主,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调整人员安排。

 

  

 4.2.1 设计阶段 

  

 集中各专业人员对项目特点、当地材料供应状况、劳动力市场进行分析。提取各设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