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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工程建设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监理合同得不到认真履行 

  目前,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还不能完全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要求施工,仍然存在
“边设计边施工”,或者是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属一家单位的现象,造成工程建设职
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混乱,监理人员的决定和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
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中互相推卸责任。

 

  

2 完善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 

  

2.1 大力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加强自身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规范监理行为,是一切监理工作的基础。目前,一
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明显暴露出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人才匾乏的问题。为此,
有必要加强总监队伍建设,培养综合型的、高素质的总监队伍,从而确保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制的有效落实

;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工作力度,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加强对

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力求监理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应加强监理公司和现场监理工
作的宣传工作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应不断总结经验,编制

总监业务工作手册和监理业务考核手册。

  

  

2.1.1 提高监理人员的地位和待遇 

  在明确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如何提高监理人员地位和待遇就成为能否吸引高素质
人才的关键。监理单位要有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待遇,改善监理人员的工作环境,建立监理
人员的各种保险制度,面向社会优选人才,使得一大批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高政策
水平、有一定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的人才加入监理行业,从而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2.1.2 培养监理人员的敬业精神 

  监理人员仅有技术能力和丰富经验是不够的,更应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
德,有步骤地组织各类人员参加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的岗位培训,学习先进的监理知识和
项目建设管理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提高监理人员的地位和荣誉,让自己的敬业精神去博
得别人的尊重,从而提高监理企业现象和社会信誉的保证。

 

  

2.2 监理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 

  监理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争取市场、占领
市场,以质量求发展。同时,监理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的复杂性和功能的多
样性,认真分析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主要因素,编制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并增强这些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3 加强与业主方及其他参建方的沟通 

  监理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领导和业主的正确指导与支持,离不开承包人的充
分理解与配合,离不开设计单位的大力协作。特别是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关系到
每一项合理的施工方案的调整。如不能得到支持,许多好的设想将不能得到贯彻执行,监理
工作的成绩也无法取得。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通过自必身努力,扎实工作,使业主充分相
信监理、依靠监理,其他参建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支持监理工作,从而达到

“三控制、两管理、

一协调

”的作用。 

  

2.4 加快法制建设、规范监理市场 

  我国水利水电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仍存在不少的问题
必须以《合同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培

育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如监理工作规范;

 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办法;监理工作评

价标准和评优办法(奖励办法);监理酬金新的收费指导意见(包括酬金的组成);监理
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细则;监理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全国全系统统一的开放
市场);项目法人违规追究办法。打破地区保护,严格监理市场的准人管理制度,杜绝监理
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承揽业务,杜绝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现象

;杜绝分包、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