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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系统等)位置;
4、根据建筑布置熟悉各排水点(生活污水系统、消防后事故排水
系统、屋面雨水系统等)位置;
5、初步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
6、熟悉或初步确定各管道井(
尽量相对分散布置
)位置。
二、设计步骤
(一)、建筑给水系统
1、确定建筑给水引入点(
一般为两点引入
)及
控制方式
[一般为
两阀(闸阀、止回阀各一)一表
];
2、根据市政给水资料确定采用市政给水
余压供水区间
(一般为
从建筑地下部分至上部三
-四层);
3、根据
建筑功能分区
和用水点资料确定建筑上部生活给水系统
分区(一般分区原则为按建筑高度
35-60 米分区,建筑要求供水等
级越高则分区建筑高度越小;另外要考虑
相同建筑功能的空间
尽量
在
相同供水分区内
);
4、确定屋面(含各分区)生活或消防水箱设置位置(水箱容积
及形状规格等
根据计算结果确定
);
5、根据给水分区对各用水点进行优化的给排水平面布置(各分
区给水立管可以设置在一个管道井内方便检修维护;除特殊要求外
一般不考虑
分层给水计量
;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应考虑
分层给水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