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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 的人防工程应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3]。按此要求,平时

设计的消防管道在战时是需要的,是与人防 有关的管道 ,是可以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但
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当高层建筑地下室不为人防地下室时,以往的消火栓立管

DN100 或 DN150 管直通上

下,上部的管道穿过地下室顶板在地下室形成环网,常见的系统示意图见图

1。

  当高层建筑地下室不为人防地下室时,设计人员往往为满足强制性规范而将直通上下的
消火栓立管改为

2—3 根 DN65 管穿过人防顶板,笔者认为此种做法有牵强附会之嫌。然而

人防地下室与上部建筑的消防系统平时是一个整体,它们之间的联系又是必须的。因此,在
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将人防地下室的消火栓系统独立设置成一个分区的系统是解决问题,
满足规范条文的很好途径之一。布置的系统示意图见图

2。此种布置形式没有消防立管穿过人

防防护区的顶板,

2 根消防泵出水管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侧壁与上部建筑的消火栓系统相连 。

战时因为这种布置形式穿过人防防护区的点少,所以方便临战转换。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管道一般设计在集中管道井中,集中管道井布置在人防防护区外,因
此,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管道同给水管道一样均在侧壁穿过人防围护结构,只需在人防围护结
构内侧安装防爆波阀门即可。

参考文献:
  

[1]CB 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

  

[2]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3]CB 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

关于几个消防水泵问题的探讨

 

简介: 大多数消防水源提供的消防用水,都需要消防水泵进行加压,以满足灭火时对水压
和水量的要求。水泵由于设置、维护不当产生故障势必影响灭火救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
此,笔者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消防水泵问题谈一谈个人的理解,以求方家斧正。

 

 

 

 

 

关键字:消防水泵 设置 性能 保护 控制
   大多数消防水源提供的消防用水,都需要消防水泵进行加压,以满足灭火时对水压和水量
的要求。水泵由于设置、维护不当产生故障势必影响灭火救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此,笔
者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消防水泵问题谈一谈个人的理解,以求方家斧正。

 

一、多层建筑是否有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第

8.6.3

条规定: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

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 。照此规定,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均应设
置消防水箱。这类建筑多为

4、5 层的多层建筑,而市政管网的压力一般为 20 到 30 米水柱,

为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所需充实水柱的需要,这类建筑还应设置消防水泵。但是,多层建筑
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目的仅是用来扑救初期火灾,大量的扑救工作还要依靠城市消防队,
为此设置消防水泵难免有点浪费。对于这类建筑,不知是否可以借鉴高层建筑在消防水箱出
水管上设置增压设施的做法,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设置能够通过消火栓箱内的按钮或由消
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水流指示器启动的增压泵来满足充实水柱的需要。这种做法,增压泵设在

 

了屋顶,是轻载启动,启动速度快,对扑救初期火灾应该有利。
另外,在市政管网能够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前提下,不知是否可以考虑根据建筑物的不
同用途来确定是否设置消防泵。即在厂区和大型的公共建筑内,提倡设立消防泵使其具备一
定的自救能力,而在一般的居民住宅内,则允许其不设消防水泵,火灾时消防车利用水泵接

 

合器在室外喷水灭火,毕竟即使在住宅楼内设了消防泵,居民也不一定能够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