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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三、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同之处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两者同属认证的范畴,都具有独立的第三
方质量认证的特征。具体地讲相同之处:
1、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都具有独立的第三方质
量认证的相同认证特征。
2、申请认证方都必须具有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
求的产品的能力。

四、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不同之处
1、认证对象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

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的对象是申请认证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

系,不考虑产品的等级品。
2、获准认证的条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
“提出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产品质量
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二)产品质量稳定,能正
常批量生产;(三)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
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

产品质量获准认证

至少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产品质量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2)、产品质量符合《产品认
证补充技术条件》要求;3)、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
产;4、质量管理体系符合《产品质量保证要求》。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获准认证至少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②、产品质量
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③、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
(ISO

9001)标准要求。

3、产品检验要求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要求在受审核方现场,按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法
对认证产品进行抽样,送认证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
行型式检验。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论初次认证、监督检查、扩大和复评认
证都不抽样,不做产品型式检验。
4、认证的性质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类。凡涉及人类
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
的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否则,不
得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国家规定,凡是
不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的产品,实行产品质量认证自愿的原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