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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滤毒室等,这些都是设计人员在进行人防建筑设计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二、人防工程建筑设计

 

  

1、主体设计 

  建筑工程中的地下室一般分为战时地下室和平时地下室两种,地下室在进行设计时要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进行设计。首先根据功能、抗力级别、有无防化要求及需建的人防面积确
定结构体系,并划分防护区与非防护区、染毒区与清洁区,然后划分防护单元,并在防护单
元中再进行抗爆单元划分。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备和内部设施应自成系统,相邻的防护单
元之间的隔墙应为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墙,厚度应通过结构计算确定。为了保证相邻防护单
元之间的相通可在隔墙的两侧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两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500mm。

防护单元内相邻的防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抗爆隔墙采用钢筋混凝土隔墙时厚度不
用小于

200mm,采用混凝土隔墙时厚度不应小于 250mm,采用钢板隔墙时厚度不应小于

10mm。当抗爆隔墙上设置连通口时,应在门洞任一侧设置抗爆挡墙,抗爆挡墙材料和厚度
应与抗爆隔墙相同。另外,在清洁区和染毒区之间应该用整体浇筑的密闭隔墙进行隔离,并
在染毒区一侧的墙面上用水泥砂浆进行抹光。

 

  人防工程的室内净高应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

 

  指挥工程:房间净高

≥2.8m,内通道净高≥2.4m。 

  普通人防:有人长期停留的房间净高

≥2.4m,梁、管底净高≥2.0m;主干道 2、次干道净

≥2.6m,连接通道净高≥2.4m,拱脚净高≥1.6m 

  车辆掩蔽部:梁、管底净高

≥2.2m,并大于车高 0.2m。 

  

2、口部设计 

  当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大于

1000m2 时,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含防护单元之间

的连通口和垂直式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个为直通室外地面的战时主要出入口,各口之
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5m,并设置成不同朝向。当防护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m 2,可设置

一个直通室外地面的战时主要出入口及一个通向相邻防护单元的连通口。对于指挥工程应设
不少于

2 个直通地面的出入口,其出入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2.0m,净高不应小于 2.6m。直

通室外地面的战时主要出入口宜设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
口部应有防倒塌堵塞的措施。

 

  对于人员掩蔽工程出入口都设置密闭通道和防毒通道,其中防毒通道是人防工程在战
时的主要出入口,能够直通室外地面,因而在对其进行设计时密闭门和防护密闭门各设置
一道,并且在通道一侧设置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并将洗消间的污水通过管道流入到密闭
门外通道的污水集中坑中,这样就能避免洗消间污水污染人防工程内部。同时在防毒通道内
部设置相应的通风换气设备,保证防毒通道的通风良好。在防护密闭门外侧装设呼叫按钮,
以起到防爆警报作用。对于密闭通道也分别设置一道密闭门和一道防护密闭门,并且在每个
防护单元中设置独立的进风机房和滤毒室。进风机房与滤毒室相邻,与室内清洁区相通。进
风机房设置在清洁区,滤毒室设置在染毒区,滤毒室与密闭通道之间设置一道密闭门,这
样能够防止滤毒室中的毒气流入到人防地下室中。另外,在对人防工程口部进行设计时,还
应该在排风口和进风口处设置扩散室和防爆波活门等装置,以消除爆炸时所产生的冲击波。
同时在防毒通道、洗消间、滤毒室以及密闭通道等处装设防爆波地漏,防爆波地漏与普通地
漏不同,它具有防爆破波的作用,在开启状态时能够将人防工程中的污水从地漏中排放到
排水管道中,而在地漏关闭时,则能够隔绝人防工程,使人防工程处于密闭状态,同时还
能够分散爆破带来的冲击波。

 

  

3、 柴油发电站 

  指挥工程、一等和二等医疗救护工程、建筑面积大于

5000m2 的各类人防工程均应设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