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⑸ 防水设计: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

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

及雨水管选型;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⑹ 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巻帘、消

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

⑺ 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

出入口及进、排风口的布置。

⑻ 室内外装修做法。
⑼ 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

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

⑽ 其它需特殊说明的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

2.3.2

图纸基本

要求

⑴ 总平面图:
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

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

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

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

⑵ 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屋面

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管选
型等。

⑶ 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

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

⑷ 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

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铺助设施。

2.4

强制性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 版中有关建筑设计、建

筑防火等建筑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2.5

建筑设计
重要内容

2.5.1

室内环境
设计

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第 3.0.5(附录

A)条。结合本地区节能实施细则规定的实施范围,确定建筑耗热量指标。

⑵《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第 4.7.1(三)条。严寒及寒冷地区厕所、

浴室,特别是公共厕浴,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即使有外窗,也应设置排气
设施。

⑶ 各类建筑物中重点噪声源,如空调机房、通风机房、电梯井道等的隔音,

减振措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