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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招标、标底审核阶段
做好这一阶段的审计关键是对清单和投标报价的审核。清单计价下的招标,

准确地工程量计算是前提,准确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工程量数量的准确,既不
能少算或漏算,也不能多算或重复计算,二是子目内容的全面,包括子目类型
要全,不论数量多少,应该出现的子目都要出现;在子目说明中,包含的内容
一定要全面,表述要到位,要逐字推敲,力争不要出现漏洞,也不能随意删减、
省略,更不能想当然的认为

“这种表述中已经包含了某种做法”。

四、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签订前,必须认真斟酌合同中关于变更调整价格的条款,做到防患于

未然。现行格式合同中,对于涉及工程量变更的几种情形,调整价格有明确的规
定: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据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

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但在实际执行中,情况要远比合同中规定的复杂,如合同中已有的项目变

更,变更量过于大,价格如何调整?合同中一般都有工程量增加(减少),单
价应适当下调(上涨)这样的合同条款,真正实施时,会引起执行困难,工程
量增加(减少)多少可以下调(上涨)?下调(上涨)的幅度是多少?工程量
增加(减少)与价格下调(上涨)是否一种线性关系?,像这样笼统的表述对
后期变更造价调整没有丝毫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目前建筑市场并不完善,清
单计价刚刚开始实行的情况下,许多施工单位为获得更大的利益,利用和业主
掌握的施工成本方面信息的不对称,漫天要价,在工程量减少时尽量多的提高
价格,在工程量增加时则不同意降低价格,总有各式各样的理由,使事情的复
杂程度大大的增加。如果决算审计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就在条款中明确规定:清单
中已有或类似的项目增加(减少)的比例超过

n%,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调

整幅度

m%,该子目最低下降或增加幅度是多少。这样的条款可执行度就大大增

加。同时,对于清单中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变更,定价原则要明确,建议采用套用
定额或综合定额法,再优惠一定的比例,这样双方都可以接受;或采用市场询
价法,但必须事先有约定,否则,施工单位就会以个体单位成本原因增加报价,
双方协商难度非常大,最后往往是业主不得不接受不合理的价格。

五、施工过程中,决算审计要严格审核
工程施工中,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变更的多少和程度,但工程变更

往往会导致清单子目中的施工内容和施工程序发生变化,这种情况在签证中一
定要注意,如某装饰工程,由于后期增加了设备,导致原屋面网架荷载不足,
经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后,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对网架进行加固处理,施工单位在
报送变更价格时,包含了网架安装和满堂脚手架费用,从变更本身来看,没有
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和原来的清单报价比较,就会发现,原报价中吊顶子目中
已经包含满堂脚手架的费用,实际上脚手架是重复计算。那么,如何做好常见工
程变更的审核?

1.注意核对工程变更
一般来说,项目变更时,对于变增的变更,施工单位都及时要求变更函,

但对于变减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并不积极,这就要求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
单位能及时给出变更文件。对于既有变增又有变减的情况,就要十分注意,变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