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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挑

YAN、雨篷、阳台板,其他构件、后浇带。

3、砌筑工程:砖石基础、砖石砌体、空斗墙、空花墙、填充墙、实心砖柱、零星砌砖(蹲台、花台、
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砖烟囱、砖水塔、空心砖墙、砌块墙、围墙、空心砖柱、砌块柱、烟
道垃圾道通风道
4、土石方工程:挖土方、基础土方、管沟土方、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
5、桩与地基处理:地下连续墙、振冲灌注碎石。
厂库房、特种门、要结构工程:木柱、木梁。
八、按数量计算:
1、厂库房主、特种门如要板大门、钢木大门、围墙铁丝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等。
2、木屋架、钢木屋架。
九、按质量计算:
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柱,钢梁、钢吊车梁,钢构件,钢漏斗(按重量)

第三部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十、不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区分层高)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挂幕布、布景的天桥上、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帖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
(箱)、飘窗、构件、宽度在

2.1 c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

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钱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
道。
10、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 m时不应计算面积。
11、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的净高不足 1.2 m时不应计算面积。
12、设计不加以利用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屋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
间。
十一、层高或高度不足

2.2 m者应计算 1/2 面积

1、单层建筑物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的净高在 1.2 m-2.1 m的部位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否则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
4、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以上楼层(否则按其外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净高在 1.2 m-2.1 m的部位
6、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否则
按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7、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设计加以利用无
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
9、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否则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永久性顶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