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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层建筑的变配电所宜设在地下层或首层,当建筑高度超过 100 米时,也可
在高层区的避难层或上技术层内设置变电所
6 无特殊防火要求的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电气设备的变电所,可设在底
层靠外墙部位,但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方、下方、贴临或疏散出口两旁
7 在多层和高层主体建筑物的底层布置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时,其底层外
墙开口部位

i 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 米的防火挑檐

 变配电所对建筑的要求及设备布置

1 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高压电容器室和地下
电缆敷设存放层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等无燃油设备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口下沿距室外地面
高度不宜小于

1.8 米,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

光窗。
3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
4 长度大于 7 米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
5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进风和排风温差不宜大于 15 度。
6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配电装置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明敷线路通
过。
7 有人值班的配变电所,宜设有上下水设施。
8 成排布置的配电柜,其长度超过 6 米,柜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
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

15 米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9 配电室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 0.15-0.30 米。

 柴油发电机房

1 机组宜靠近一级负荷或变配电所布置。
2 贮油间与机房相连布置时,应在墙上设甲级防火门,并向发电机房间开启。
3 机房内的管沟和电缆应有 0.3%的坡度和排水措施,沟边缘应做挡油处理。
4 机房格工作间火灾危险性类别与耐火等级:发电机间

         丙   一级

                                        控制与配电室

     戊   二级

                                         贮油间

          丙   一级

第一节

 民用建筑的配电系统

 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放射式、树干式、环状式。

 配电系统:

1)高压配电系统:一般按每占地 2KM2 或按总建筑面积 4x10 5 设置一个 10KV
配电所。当变电所在

6 个以上时,也可设置 10KV 配电所。

2)低压配电系统:接地方式—TT  TN  IT 三种形式。
                 超低压配电:额定电压为 50v 以下的配电。安全电压限值有两档:正
常环境

50V,潮湿环境 25V。我国常用于正常环境的手提行灯电压为 36V。

第二节

 室内外电气配线

 室外配线:

1)架空线路:由高低压线路至建筑物第一个支持点之间的一段架空线称为架空
线。高压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距离不应小于

4 米;低压接户线受电端对地距离不

应小于

2.5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