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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从施工员工资中扣抵,直至抵足,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4、 施工技术人员必须按现场审查审定的工程规模、结构尺寸和规格进行施工。任意扩大规

格造成超概或不完善工程,后果由施工员个人负责,并停发该工程技术人员工资至完
善工程为止。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因施工员不注意检查材料规格、质量,造成资金损失由施

工员承担。施工中出现截留工程材料或将材料转送他人的,一律视为贪污工程材料,并
按有关规定处理。

6、 工程技术人员办取工程款,不兑现给施工队伍,造成拖延工程和不良影响的,在局职

工大会上批评,并停发工资,直至抵足。数额较大的报有关部门查处。

7、 施工技术员必须作好施工记录,按时上报施工进度。

5

物资管理

1、 工程物资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材料。采购

小组对购进的各类物资的规格、质量负责,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凡达到国家规定的物
资采购额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2、 采购的工程物资由局指定的质检员验货交保管员入库,严禁不合格材料入库。否则一切

后果自负。

3、 工程物资发放实行实物负责制,物资必须按程序办清手续才能发给。 不允许先发后补手

续,否则造成管理混乱,后果由保管员负责。

4、 物资保管员必须随时向局领导报告材料发放使用数量,以防物资积压。

6

资金管理

1、 工程开工预付的工程款不得超过该工程投资的 5%,以后凭工程报表按进度逐步冲销预

付款后在拨款。

2、 工程结束后,留 10%的款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全部账务。

7

工期

1、 人饮工程:工程总投资 2000

—20000 元的工程,总工期定为 40 天;20000—40000 元的

总工期定为

60 天;4 万元

—10 万元的总工期定为 90 天;10 万元以上的定为 120 天。

2、 水利工程:工程总投资在 1

—5 万元的总工期定为 60 天;5—15 万元以上的总工期定为

90 天;15 万元以上的总工期定为 120 天。

3、 因施工组织不当。技术服务不到位或不抓紧利用有力气候施工,造成拖延工期的按拖延

天数十日以上扣发当月工资,一月以上扣发两个月工资。

4、 工期自签订责任状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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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

1、 工程结束,必须在 15 日之内将竣工资料交建设股审查,待验收检查。
2、 竣工资料包括:设计资料、竣工验收报告、质检报告、审计报告、财物物资结算报告(必

须有工程量、项目单价、资金使用平衡情况)、竣工图表(人饮工程必须有平面布置图、
建筑物结构图、水利工程有平面图、剖面(视)图、工程月进度表)、工程效益到户卡片、
运行管理制度。以上资料除审计报告外,其余必须按规定要求编写和制图。

3、 工程验收资料,分工程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工程投资、工程效益、资料内容。
4、 各工程必须保证验收合格,因工程质量或资料不齐,造成逾期验收的工程,一切费用

由施工技术员负责,并扣工资,直至抵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