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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是工程变更,包括发包方指令的变更和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指令。工程变更导致的工
程量增加、质量标准提高、返工、重做等事项,承包方工程款增加或工期延长均应成为签证、
索赔的理由。

  九是外部条件,是否有非正常停水、停电和交通中断造成施工延误

;是否有不可抗力或

社会事件导致施工中断,比如雪灾、高考、重大社会活动导致政府部门下达的阶段性停工通
知等。

  十是验收方面,发包人是否及时检查隐蔽工程或重新检查、是否需要提前使用部分工程
(比如提前使用电梯,则需要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是否不合理地拖延验收并拖延接收已完
工程

?发包人拖延验收、提前使用半成品、拒绝接收已完工程,均势必造成承包方成本增加,

由此增加的成本理所当然应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没有理由放弃这方面的索赔权利。

  二、事实基本准确

  签证、索赔数据中包含的水分应有度。签证索赔文件上的数据如果背离事实,显然将会
降低索赔成功的机会。浙江某特级企业承建住宅工程,发包方要求将楼梯扶手由圆形弯头修
改成矩形弯头,让承包方先做一个样品,觉得合适了再全部修改设计。承包方实际只做了一
个样品,几个月之后承包方提交的签证为

“按甲方通知,全部弯头(360 个)由圆形修改成矩

形,拆改工作量请予签认

”。刚好甲方的老板听说此事,而且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比较有数,

对承包方如此高冒签证比较敏感,立即严令项目部、监理对承包方的所有签证从严核实。承
包方混水摸鱼的意图不仅没能得逞,后续的签证还屡屡受阻。

  签证、索赔的事实亦不能有偏差。某住宅工程,由于发包人图纸拖延、安排不当等原因,
导致承包人工期严重滞后,承包人提出停窝工损失索赔。发包人现场代表提出,如果以损失
索赔的形式,公司程序上难以通过,所以改用其他签证来弥补承包人损失。而采用的具体签
证是土方全部外运签证

;因为,现场实际上具备土方堆运场地,土方也只是部分外运,这部

分差价就作为损失补偿。但是,这个工程竣工后进入诉讼,并进入司法审价。发包人提供两
份证据证明该签证失实:

l.发包人从土方运输队取得的

“承包人与土方外运单位签订的结算

协议

”,从外运数量上证明土方只是部分外运;2.现场摄像记录,证明现场堆放大量土方,并

没有实际外运。而承包人无法证明这张签证实际上是为了补偿工期损失。同样类似的情由,
昆山某住宅项目

(该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建安造价近 1.7 亿元),建设单位拆迁延迟,中

标之后工程延期开工四个月,因材料价格上涨、工程停窝工等给施工单位带来一定损失,江
舟公司以材料上涨等事实,向建设单位成功索赔

1100 多万元,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明确了

增补价款。

  后例中施工单位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当然,索赔过程中专业人员的参与是一个方面。同
时还请注意的是,后例中是采用由双方公司盖章确认的补充协议形式明确索赔款项,而不
采用简单的签证单形式。尽管法律无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建议为:单张签证的价款不得
大于单位工程造价的

0.5%,累计签证的价款不得大于单位工程造价的 10%,否则须由双方

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确认。

三、注意索赔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