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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

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

GB50210

—2001 , 自 2002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其 中 ,

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

9.1.14、12.5.6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0

—8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

—91)和《建筑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

—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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