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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桩、移桩、施工作业带清理、测量放线和修筑施工便道

2.1 一般规定
2.1.1 

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控制

(转角)桩的交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测量放线,将桩移到施工作业带的边缘,然后

进行施工作业带清理和修筑施工便道。

2.1.2

 管沟回填后,应将设计控制(转角)桩恢复到原位置

2.2 

交桩、移桩

2.2.1 设计代表在现场向施工单位交接设计控制(转角)桩时,应核对桩号、里程、高程、转角角度。交桩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
保护控制

(转角)桩,对已经丢失的桩应复测补桩

2.2.2 平原地区宜采用与管道轴线等距平行移动的方法移桩(图 2.2.2),移桩位置在管道组装焊接一侧,施工带边界线内
1m 位置为宜,转角桩应按转角的角平分线方向移动,平移后的桩称为原桩的副桩。山区移桩困难时可采用引导法定位,即在控制
(转角)桩四周植上 4 个引导桩,4 个引导桩构成的四边型对角线的交点为原控制(转角)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