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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

市)建设行政主观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观部门颁发的计量人证合格证书。

基础工程为隐蔽工程,工程检测与质量见证试验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必须有权威

性。只有具有一定资质水平的单位才保证其结果的可靠与准确。

4.4 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者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

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地基基础工程大量都是地下工程,虽有勘探资料,但常有与地质资料不符或没有掌握

到的情况发生,致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大事故或损失,遇到施工异常情

况出现应停止施工,待妥善解决后再恢复施工。

2. 施工准备

5.1 技术准备

5.1.1 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文件。

5.1.2 施工方案审核、批准已经完成。

5.1.3 根据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进行各项施工准备。

5.1.4 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各种计量设备(主要

是水泥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设备)完好程度。

5.1.5 放线前对各控制点进行复核后,按设计图纸放线,准确定出各搅拌桩的位置; 测

量施工平台的高程,放好桩位;搅拌桩桩位应采用竹片或板条进行现场定位,点白灰

定位,移动钻机要准确对孔,对孔误差不得大于

50mm,并报监理复核。根据需要改

动原设计位置的,需取得设计、监理等的同意后,方可执行。

5.2 材料准备

5.2.1 水泥:采用新鲜水泥,出厂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水泥搅拌桩应采用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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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普通硅酸盐袋装水泥以便于计量。水灰比一般为

0.45~0.55,水泥掺灰量拟为

12~15

﹪(水泥重量为被加固土体重量的 15﹪)。

5.2.2 外加剂:所采用外加剂须具备合格证和质保书,满足设计各项参数要求。

5.3 主要机具

机具设备包括:深层搅拌机、起重机、水泥制配系统、导向设备及提升速度量测设备等。

深层搅拌机及与之配套的起吊设备。

5.4 作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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