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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保养外包控制流程

(一)维保单位应参照《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或维保合同的规定对电梯及其安全设施进

行预防性维修保养,并制定《维修养护时间表》交物业管理处备案;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

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停止使

用电梯,并与管理处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守物业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配合物业管理处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督促甲方办理安全管理员。

(五)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 24 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一般故障通知后 2

小时赶到现场。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

10 分钟内到现场做应急

处理,维保单位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六) 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1.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物业管理处对保养工作

的确认等内容。

    

  

2.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

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物业管理处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3.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

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七)在维保过程中如有零件更换,维保单位应出具相关资料报告(近期该电梯维修保

养记录、故障现象、原因、维修方案、技术鉴定、费用清单),由物业维修中心进行初步现场核

对,参照电梯运行状况,出具现场情况报告,交公司运作部,由运作部进行技术鉴定

/费用

审核,最终由业委会通过确认更换。

 

(八) 物业维修中心有必要对维保人员的施工进行现场管控,并记录在案。特别在更换

零配件时,必须记录在设施、设备台帐清单内,以及确认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合格证、数量、

外观等。并将更换下的故障零配件临时陈放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