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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包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
可商请建设单位同意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查,以便更充分地掌握产品性
能、质量。
7、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承建单位的工程
进度及其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对工程进度执
行情况的意见。
8、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向建
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9、根据《建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的
核实,签认“工程预付
/进度款支付证书”,报业主指定部门审查。工程竣
工后,审查工程结算价款。
10、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对安全隐患、
违章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对拒整改又不停止施工的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
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
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验收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
1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
须归档的资料,交档案馆及建设单位归档。
13、协助建设单位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
理意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责任方负担。
14、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
决,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报告,把进度控制、质量控
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落到实处。
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关系,把工程管理好。
15、督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履行签订合同,主持协调建设单位与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