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用于绑扎骨架中的光圆受力筋,除轴心受压构件外,均应在末端做弯钩。变形
钢筋
、焊接骨架和焊接网中
的光圆
钢筋
,其末端可不做弯钩;但如设计有要求时,则应按设计要求做弯钩。Ⅰ级光圆
钢筋
末端应做
180
度的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
钢筋
直径的
2.5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
钢筋
直径的
3 倍;
而Ⅱ、Ⅲ级变形
钢筋
只需做
90 度或 135 度的弯折,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
钢筋
直径的
4 倍,弯钩的弯后
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
作不大于
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
钢筋
直径的
5
倍。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上述 1、2、3 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
钢筋
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 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 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
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
2.2.3
钢筋
连接
钢筋
的接头有焊接连接、机械连接和绑扎连接等几种形式,由于
钢筋
通过连接接头传力的性能总不如整根
钢筋
,因此设置
钢筋
连接原则为:第一,
钢筋
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第二,同一纵向受力
钢筋
在同
一受力区段内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以保证
钢筋
的承载、传力性能;第三,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
接头,应相互错开;第四,接头距
钢筋
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钢筋
直径的
10 倍,
一、接头使用有如下规定
1、轴心所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中的
钢筋
接头均应焊接
2、直径大于 12mm 以上的
钢筋
,应优先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
3、当受拉
钢筋
的直径大于
28mm 及受压
钢筋
的直径大于
32mm 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4、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其纵向受拉
钢筋
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5、冷拔低碳钢丝的接头只能须用绑扎接头,不允许采用接触对焊或电弧焊
6、焊接接头与
钢筋
弯折处的距离不应小于
10d。
二、接头面积允许百分率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
钢筋
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
钢筋
截面面积与全部纵
向受力
钢筋
截面面积的比值。
1、
钢筋
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1.3 ll(ll 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
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如图
2-2 示。
2-2 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
钢筋
绑扎搭接接头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
钢筋
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
情况放宽。
纵向受压
钢筋
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
50%。
绑扎搭接接头中
钢筋
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
钢筋
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2、纵向受力
钢筋
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 倍 d(d 为纵向受力
钢筋
的较大直径
),且
不小于
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
钢筋
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受压区不受限制;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
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