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且必须和本身的责任相对应。各级执行人员应在其主管业务和批准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5 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尽早与有关部门联络,共同评审并提交联署报告。
1.6 各级执行人员不得批准其本人发生的一切开支。
1.7 所有批准应有书面记录。个别需紧急处理的事项,须事先口头请示获准,事后尽快补办手续。
1.8 实施授权前必须注意避免与被授权人发生潜在的利益冲突,必要时应采取回避措施或其他替代控制措施。
1.9 特别授权应当在有关部门之间公开,需保密的授权应在授权管理部门登记备查。
1.10 对总经理以下人员的授权修改,由总经理批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授权内容应符合《总会
计师条例》、公司章程、协议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
1.11 总经理外出,除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职权外,其它需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可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行
批准及签署。
2、实施
2.1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授权管理的主管部门,纪检(审计)为授权管理的监督检查组织。
2.2 公司制定与授权审批表相配套的管理人员签字样表,发给各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
2.3 发生特殊、临时授权业务时,由授权人填写相应的授权表,然后由授权业务主管部门抄送各有关部门,并负责授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