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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结束提前一周,由本人进行工作总结,提交《
转正审批表
》由用人部
门和相关领导根据《
试用期员工考评表
》内容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1、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自试用期结束次日起按转正薪资计薪,并办理社会
保险新增业务。人事部填写《员工转正工资审批单》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离职(指辞职或辞退)
1、辞职是指由员工本人申请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员工应提前一周、转正后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
员工离职报告单
经领导审批后交人事部。
3、离职人员本人完成工作交接后持
《离岗交接清单》
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者,暂缓发放当月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于最近发薪
日发放其未发工资。
4、员工离职当月,人事部停止其社保申报,并为其办理保险转移手续。个人档
案存档一年以上。
5、辞退是公司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辞退员工按如下程序办理:
1) 所在部门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与人事部研究后提出建议,并
由用人部门填写《
员工离职报告单
,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2)
辞退建议得到批准后,被辞退人员与部门主管当日安排工作交接,并于一
周内完成工作交接并持《离岗交接清单》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
续未办理完毕者,暂缓发放当月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毕方可于最近发薪日
发放其未发工资。
八、其它事宜
1、人事部对员工的个人档案有保密义务,严禁私自泄漏员工人事档案。
2、当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须及时通知人事部做相应变更。
3、对不按规定履行离职手续者,公司将按擅自离职处理,并保留对其行为可能
给公司造成利益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4、对于交接不清的离职,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责令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