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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DP 对南非生产汽车的国产化程度并未提出具体要求,但规定该计划的适用前提是汽车的组装必须在全拆散

零配件(CKD)的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车身组装、喷漆等流程必须在南非本地进行,而且国产化程度越高;从

MIDP 中的受益越大。

  南非的汽车生产已经融入了德国整车厂的全球价值链。例如德资 OEM 等企业开始从南非出口大量的汽车,宝

马 3 系和大众高尔夫 4 的出口合同就证明了这一点。更重要的是,南非的汽车生产融入了全球价值链后,还为南非

汽车零部件出口提供了渠道。南非汽车零部件出口大部分销往德国,整车出口主要由宝马公司和大众汽车公司驱动。

由于可以进行出口信贷贸易,且出口其他公司的产品也可以获得信贷,所以可以刺激德国整车厂购买当地零部件,

并向其在德国的工厂出口。出口还可以用于抵扣应缴纳的进口税。

  但是,这一政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车厂商的战略和当地整车厂在跨国公司全球运作中的地位。该政策最初实

施时却使在南非最成功和最高效的汽车整车厂丰田(南非)公司处于不利地位。日本丰田在该公司仅持有少数股权,

因此在与出口市场上的丰田全资或多数股权子公司竞争中无利可图。这是由于南非丰田无法用等值的汽车和零部件

出口抵消进口零部件税收,使其在国内市场处于竞争劣势。2002 年 7 月,日本丰田买下了南非丰田约 75%的股份。

由此南非丰田被指定为对澳大利亚市场出口 Corolla(花冠)牌轿车的货源地,一种新型轻型商用车也于 2004 年出

口欧洲市场。这说明 MIDP 对增加投资和进入出口市场的影响之大。

  3.相关的投资鼓励政策

  (1)生产型资产补贴(PAA)

  作为 MIDP 一部分的 PAA 实施于 2000 年 7 月。其主要内容是为生产型资产的投资商在进口轻型机动车整车时

提供进口关税退税,退税金额相当于其投资额的 20%,在 5 年内均额分配完成。为享受这一补贴,投资商必须递

交商业计划书,承诺其对生产型资产的投资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在投产之日开始 2 年内实现生产模具的合理化,

如是初次组装,则每个平台每年要完成至少 2 万件的产量,供国内或国际市场消费;二是自投产之日起 2 年内实

现产量的增长;三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四是对可持续就业和技术提高做出贡献;五是对国内制造和服务业的发展

做出贡献;六是实现长期支付良性平衡。

  如果投资者已经享受了政府给予的其它种类的补贴,则不可再申请 PAA。

  (2)中小型企业发展计划(SME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