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卷烟厂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
QJ/AB20 --2002
A/1-2002/11/01
1. 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隐患,促进各车间、部门的安
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3.
“
”
企业实行车间(部门)或班组自检、团 青安岗 互检、安保部门人
员专检的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每月28日为我厂安全活动日,各车间、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
内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厂部由安保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车
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着重检查企业的重点部位,安全规章制
“
”
度落实情况;制止 三违 行为,发现和查明事故隐患,并将所查
隐患以隐患整改指令书形式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车间,督促其
按时按质整改。
5.安保部门专职人员不定期地对各车间、部门进行安全专检,发
现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考核和
验
收;责任部门必须按时按质将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
馈至安保科。
6. “
”
青安岗 互检工作由厂团委自行组织安排,每月互检应不少
“
”
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好 互检表 。对所查出的隐患,厂团委应逐
条
“
”
进行跟踪考核,直至整改完毕并将 互检表 反馈给安保科。
龙岩卷烟厂 2002 年 10 月 20
日发布
2002 年 11 月 01 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