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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工具-文本范例

提交被聘用者名单。

  

第十九条 录用通知

人事部按聘用名单,向被录用者发出录用通知。

  

第二十条 对淘汰者的处理

对录用考试不合格者,应寄回其个人应聘资料。

  

第二十一条 报到

报到日原则上定在每年 8 月 1 日。届此应举行迎新仪式,公司主管人员都应参加。至

此,应聘者成为企业职工。

  

第二十二条 报到后手续

被聘用者报到后,应直接提交担保书和保证书。

  

第二十三条 报到后手续

担保人为 1—2 人。一人为其亲属,另一人为居住在本公司同一地区、并有正当职业

的、年龄在 25 岁以上者。在担保书上,要有担保人的亲笔签名。

  

第二十四条 保证书

 

保证书必须是同一格式,一式两份。

  

第二十五条 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自报到日起 3 个月。在试用期主要考查试用者能否胜任本公司工作、能

否胜任现工种。

试用期间,如试用者无法胜任工作或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立即解聘。具体处理工作

由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第二十六条 成为正式员工

试用者在试用期间能够正常工作,工作成绩好,即可转为企业正式员工,人事部随

即确定其所属部门、工种和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等。

  

第二十七条 附则

本制自××××年×月×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