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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的来宾事先须征得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同意,对一次性开支在 3000 元以上

的消费另须经厂长或书记审批。

  第六条 招待烟、广告品的领用管理:一般来宾予以安排每人 10 支装红

七匹狼一条、白七匹狼或混合型七匹狼、薄荷型七匹狼一条、20 元以下的广告

品雨伞一支或精品打火机一个、扑克牌一条(此标准由厂办根据实际情况安

排)。以上由经办人、部门领导签字、分管厂领导审批后在厂办领用。特殊来宾

由分管厂领导另行审批。一次性接待超过价值 1000 元以上的招待烟或 500

元以上的广告品领用的,经分管厂领导审批后另经厂长或书记审批。(以上审

批单见附件三,产品促销、团体或会议接待按第七条办理)。我厂控股多种经

营各公司的招待烟领用由多经办按年度提报年度计划,经厂长审批后在每季

第 1 个月 10 日前领用下季度招待烟,但各公司需建立内部台帐以备有关部

门审核(2002 年度各公司招待烟包干定额见附件一)。各部门不得跨部门分管

厂领导审批,遇本部门分管厂领导出差或不在家时,可向厂办填写借用单

(见附件四),如属特殊来宾,由分管厂领导电话通知厂办予以借用。

  第七条 产品促销活动、团体及会议接待的管理:事先须由经办部门领导

拟定接待计划,做好费用预算和招待烟、广告品使用计划,报厂办、分管厂领

导批准,重大促销活动、重要团体、会议须另报厂长或书记批准。促销活动、接

待结束后须于 5 日内及时结帐、登记,对预算外开支须进行必要的说明报厂办

主任、分管厂领导备案。具体报销程序参照第四条。

  第八条 驻外办事处的接待管理:驻外办事处的费用、招待烟、广告品实

行报帐制,对一次性接待超过 5000 元的消费须事先征得厂办主任及厂长同

意。由经办人对每笔接待费进行逐笔登记,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业务招待费汇